近日,長春市雙陽區
畜牧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獲一起獸藥經營商店無《獸藥經營許可證》經營獸用生物制品案。
2022年5月,長春市雙陽區
畜牧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接到群眾對雙陽區某獸藥經營商店涉嫌違法經營獸藥的投訴舉報。執法人員根據群眾的舉報線索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該獸藥經營商店雖有《獸藥經營許可證》但經營范圍不含獸用生物制品,其經營的獸用生物制品包括易圓凈、易偽凈、豬細小病毒滅活疫苗、犬傳染性腦炎弱毒疫苗、犬用濃縮四聯六防活疫苗、豬支原體肺炎滅活疫苗等6類共112支,涉案金額3745元。2022年8月,長春市雙陽區
畜牧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依照《獸用生物制品經營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十六條第二款;《獸藥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九條、第七十一條和《吉林省
畜牧獸醫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實施標準》之規定,對該獸藥經營商店做出了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獸用生物制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749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獸藥經營許可證》是國家對規范獸藥經營活動的唯一許可,對維護獸藥市場合法有序經營有重要的作用。
作為獸藥經營商要有守法經營意識,銷售獸藥需取得《獸藥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獸藥,對未辦理《獸藥經營許可證》經營獸藥的,執法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取締。
作為養殖戶,在購買獸藥的時候更要擦亮眼睛,一定要謹慎,避免不必要的損失。要到合法正規獸藥商店購買。購買時可通過“國家獸藥綜合查詢”手機APP掃描產品包裝上的“二維碼”查詢核實所購買獸藥產品相關信息。